第3個必須要知名道的思考模式:
(3) 「Cartesian Product」模式
3 + 3 的「和」(Sum) ) 就是6
3 – 3 的「差」 (Difference) 就是0
3 x 3 的「積」(Product) 就是9
3 ÷ 3 的「商」(Quotient) 就是1
那麼「Cartesian Product」兩個字加起來,就是「積」的其中一個類型的名稱,意思就是:
「所有變數」剩起來的 「所有可能性」。
假設你在營運一門女裝生意,你有2種熱賣產品:連身裙 和 短裙。而兩種裙都分別要購入紅色和藍色的貨,那麼你一共就要入4種產品的貨:
產品類別# | 貨品種類 | 顏色 |
---|---|---|
1 | 連身裙 | 藍色 |
2 | 連身裙 | 紅色 |
3 | 短裙 | 藍色 |
4 | 短裙 | 紅色 |
那麼2個「貨品種類」和2個「顏色」,剩起來就是2 x 2 = 4 。
而「4」這個「積」,就是「Cartesian Product」。
如果每個裙的種類再入多一隻白色,那麼剩起來的「Cartesian Product」就是 「6」(2個貨品種類 x 3種颜色)。
那麼「Cartesian Product」的思考模式怎樣套用在部署數碼推廣策略?
再舉一個例子。現在你的女裝生意漸上軌道,在旺角兆萬開了一家門舖,準備也做內地自遊行生意。另外再攪了一個網站,打算做整個香港的女人的生意。 你現在開始著手部署數碼宣傳策略,你在網上爬了很多文,知道大概的變數如下:
目標客戶 |
---|
香港人 |
內地自遊行 |
目標客戶 |
---|
門店 |
網店 |
FB 店 |
目標客戶 |
---|
FB 廣告 |
微信廣告 |
Google 廣告 |
你知道了以上這些資料,但卻不知名道怎樣配撘。
例如你要做「香港人」生意,那麼要不要用「微信廣告」宣傳旺角門店業務?
又或者你要做「內地自遊行」生意,那麼要不要用「Google 廣告」宣傳「網店」業務?
在這個例子裡,2個「目標客戶」,3個「銷售渠道」,和3個「宣傳方法」,剩起來的「Cartesian Product」就是 2 x 3 x 3 = 18。
這18個數碼宣傳的所有可能方案 (「Cartesian Product」)的如下:
宣傳方案# | 目標客戶 | 目標客戶 | 目標客戶 |
---|---|---|---|
1 | 香港人 | 門店 | FB 廣告 |
2 | 香港人 | 門店 | 微信廣告 |
3 | 香港人 | 門店 | Google 廣告 |
4 | 香港人 | 網店 | FB 廣告 |
5 | 香港人 | 網店 | 微信廣告 |
6 | 香港人 | 網店 | Google 廣告 |
7 | 香港人 | FB 店 | FB 廣告 |
8 | 香港人 | FB 店 | 微信廣告 |
9 | 香港人 | FB 店 | Google 廣告 |
10 | 內地自遊行 | 門店 | FB 廣告 |
11 | 內地自遊行 | 門店 | 微信廣告 |
12 | 內地自遊行 | 門店 | Google 廣告 |
13 | 內地自遊行 | 網店 | FB 廣告 |
14 | 內地自遊行 | 網店 | 微信廣告 |
15 | 內地自遊行 | 網店 | Google 廣告 |
16 | 內地自遊行 | FB 店 | FB 廣告 |
17 | 內地自遊行 | FB 店 | 微信廣告 |
18 | 內地自遊行 | FB 店 | Google 廣告 |
當然,Common Sense 你也會知名道 #8 要推廣FB店,跟本就不用落微信廣告。
但那麼#2 ,推廣門店給香港人,又要不要落微信廣告?
當然這就涉及數碼營銷策略師的經驗了。但在你一開始不知道的時候,你可能就要在策略中包括這個方案,然後Run 一個月去測試一下成效再作調整,這是後話。
經過一輪Google Search 之後,你發現可選的方案有5個:
宣傳方案# | 目標客戶 | 目標客戶 | 目標客戶 |
---|---|---|---|
1 | 香港人 | 門店 | FB 廣告 |
2 | 香港人 | 門店 | 微信廣告 |
3 | 香港人 | 門店 | Google 廣告 |
4 | 香港人 | 網店 | FB 廣告 |
5 | 香港人 | 網店 | 微信廣告 |
6 | 香港人 | 網店 | Google 廣告 |
7 | 香港人 | FB 店 | FB 廣告 |
8 | 香港人 | FB 店 | 微信廣告 |
9 | 香港人 | FB 店 | Google 廣告 |
10 | 內地自遊行 | 門店 | FB 廣告 |
11 | 內地自遊行 | 門店 | 微信廣告 |
12 | 內地自遊行 | 門店 | Google 廣告 |
13 | 內地自遊行 | 網店 | FB 廣告 |
14 | 內地自遊行 | 網店 | 微信廣告 |
15 | 內地自遊行 | 網店 | Google 廣告 |
16 | 內地自遊行 | FB 店 | FB 廣告 |
17 | 內地自遊行 | FB 店 | 微信廣告 |
18 | 內地自遊行 | FB 店 | Google 廣告 |
然後你就根據這個5方案,就制訂具體的執行步驟。
很簡單吧?(我覺得)
現在只不過是考慮了3個「變數」(目標客戶,銷售渠道,宣傳工具),就己經出現了18個「可能方案」。問題是,要制定一份數碼營銷方案, 即使是中小企,要考慮的變數說少也有20個,各個變數有各自有不同的可能性,所以剩起來的「Cartesian Product」將會是天文數字,列出來的方案數量,足夠令你的Microsoft Excel File Hang機。
當然,要把「Cartesian Product」所有可能性都羅列出來,是一個很笨的方法,亦沒有人願意(和有能力)這樣做。我提出「Cartesian Product」這個思考模式,只是提供一個方法,讓我知道要怎樣界定「變數」,怎樣界定「可能方案」,怎樣配撘各個「變數」,讓我們可以在面對不同生意,不同行業,不同行業時,都可以重覆地生產出一個全面而度身訂造 的數碼行銷推廣方案。
實際操作起來,反過來,先估計你可以投入的廣告預算和可投放的人力,(例如一個月HKD$10,000 Marketing Budget,和100小時 Marketing Manager 的 Man Power),然後再大概估計一下各種宣傳工具的基本入場費,你就可以刪走大量不會執行的方案(那怕這些方案是可行的)。